赵壹

  赵壹(本名懿,因后汉书作于晋朝,避司马懿名讳,故作“壹”),约生于汉顺帝永建年间,卒于汉灵帝中平年间。东汉辞赋家。字元叔,汉阳西县(今甘肃天水南)人。体貌魁伟,美须眉,恃才傲物。桓、灵之世,屡屡得罪,几致于死。友人救之,遂作《穷鸟赋》答谢友人相助。并作《刺世疾邪赋》抒发愤懑之气。一生著赋、颂、箴、诔、书、论及杂文等16篇,今存5篇。

路温舒

  西汉著名的司法官。字长君,钜鹿人(钜鹿,在今河北南部,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)。信奉儒家学说。起初学习律令,当过县狱吏、郡决曹史;后来又学习《春秋》经义,举孝廉,当过廷尉奏曹掾、守廷尉史、郡太守等职。宣帝即位,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、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,主张“尚德缓刑”,“省法制,宽刑罚”。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,是法密政苛,重用狱吏。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,必须改革。他还反对刑讯逼供,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,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。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,以便广开言路。

班彪

  班彪字叔皮。扶风安陵(今陕西咸阳东北)人。出生于官宦世家,从小好古敏求,与其兄班嗣游学不辍,才名渐显。西汉末年,为避战乱至天水,依附于隗嚣,欲劝说隗嚣归依汉室,作《王命论》感化之,结果未能如愿。后至河西(今河西走廊一带 ) , 为大将军窦融从事 , 劝窦融支持光武帝。东汉初,举茂才,任徐县令,因病免官。班彪学博才高,专力从事于史学著述。写成《后传》60余篇,斟酌前史,纠正得失,为后世所重。其子班固修成《汉书》,史料多依班彪,实际上是他修史工作的继续。其女班昭等又补充固所未及完成者。

刘细君

  刘细君一般指乌孙公主。乌孙公主刘细君(?―前101年),西汉宗室,汉武帝刘彻侄子江都王刘建之女。元封六年(前105年),汉武帝为抗击匈奴,派使者出使乌孙国,乌孙王猎骄靡愿与大汉通婚。汉武帝钦命刘细君和亲乌孙,并令人为之做一乐器,以解遥途思念之情,此乐器便是“阮”,亦称 “秦琵琶”。猎骄靡死后,刘细君随从乌孙国风俗,嫁于猎骄靡之孙军须靡,生一女,名叫少夫。太初四年(前101年),刘细君去世。

淮南小山

  西汉淮南王刘安的一部分门客的共称。今仅存辞赋《招隐士》 1篇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著录“淮南王群臣赋四十四篇”,《招隐士》当是其中仅存的1篇。此篇始见于东汉王逸的《楚辞章句》,题为淮南小山作,然而萧统《文选》则题刘安作。关于文章写作的背景,说法也不一。王逸说是小山之徒“闵伤屈原”之作,王夫之《楚辞通释》说是淮南小山“为淮南王召致山谷潜伏之士”而作,而不少研究者则以为是淮南小山思念淮南王的作品。

秦嘉

  秦嘉,字士会,陇西(治今甘肃通渭)人。东汉诗人。桓帝时,为郡吏,岁终为郡上计簿使赴洛阳,被任为黄门郎。后病死于津乡亭。秦嘉赴洛阳时,妻子徐淑因病还家,未能面别。秦嘉客死他乡后,徐淑兄逼她改嫁。她“毁形不嫁,哀恸伤生”(《史通·人物》),守寡终生。秦嘉、徐淑今存的诗文并收辑于严可均《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》、逯钦立《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》。

郦炎

  郦炎(150~177)东汉诗人。字文胜。范阳(今河北定兴)人。曾为郡吏,州郡察举孝廉,征召为右北平从事祭酒,都不就,后患疯病。他奉母至孝,因母死而犯病,以致他的正在产儿的妻子被惊死。为妻家诉讼入狱,死于狱中。

梁鸿

  梁鸿,字伯鸾,扶风平陵(今陕西咸阳)人,生卒年不详,约汉光武建武初年,至和帝永元末年间在世[1]  。少孤,受业太学,家贫而尚节介。学毕,牧豕上林苑,误遗火延及他舍。鸿悉以豕偿舍主,不足,复为佣以偿。归乡里,势家慕其高节,多欲妻以女,鸿尽谢绝。娶同县孟女光,貌丑而贤,共入霸陵山中,荆钗布裙,以耕织为业,咏诗书弹琴以自娱。因东出关,过京师,作《五噫之歌》 。章帝(肃宗)闻而非之,求鸿不得。乃改复姓运期、名耀、字侯光,与妻子居齐、鲁间。终于吴。

辛延年

  辛延年 (公元前220~?年待考),著名秦汉诗人。 作品存《羽林琅》一首,为汉诗中优秀之作。始见于《玉台新咏》,《乐府诗集》将它归入《杂曲歌辞》,与《陌上桑》相提并论,誉为“诗家之正则,学者所当揣摩”。

卓文君

  卓文君,汉代才女,西汉临邛(属今四川邛崃)人,与汉代著名文人司马相如的一段爱情佳话至今还被人津津乐道。她也有不少佳作流传后世。以“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”为著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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