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鉴
胡鉴,宁宗开禧元年(一二○五)知泾县(清嘉庆《泾县志》卷一三)。今录诗二首。
安丙
安丙(1148年—1221年12月4日),字子文,号晶然山叟。广安军甘溪场(今四川华蓥市永兴镇)人。南宋大将。淳熙五年(1178年),安丙登进士第,历知大安军,有惠政。嘉定十三年(1220年),联合西夏发动“秦巩之役”,终师老无功。嘉定十四年(1221年),安丙去世,年七十四。获赠少师、鲁国公。端平二年(1235年),追谥“忠定”。有《皛然集》、《靖蜀编》,均佚。《全宋诗》录其诗二首。
杨元亨
(约公元六九o年前后在世)字不详,华州华阴人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唐武后天授元年前后在世。武后时,为司府少卿兄元禧尝忤张易之,易之密奏元禧是杨素兄弟之后,素父子在隋有逆节,子孙不合供奉,于是左贬元亨为睦州刺史。易之诛后,复任京职。元亨后官至齐州刺史。元亨著有文集五卷,《两唐书志》传于世。
高绅
高绅[宋]高绅,江东人,太宗至道二年(九九六),官秘书丞、直史馆(《甘竹胡氏十修族谱》)。
曹辅
(1069—1127)宋南剑州沙县人,字载德。哲宗元符三年进士。历秘书省正字。徽宗多微行,辅上疏切谏,编管郴州。在郴六年,怡然不介意。钦宗靖康间,累迁签书枢密院事。未几,免职。金人围汴京,辅与冯澥出使金营,又从徽宗、钦宗留金军中,寻得归。高宗立,仍旧职。
曹元振
曹元振,徽宗崇宁间官长乐县丞(《宋诗纪事补遗》卷三三,清同治《长乐县志》卷一○作仁宗皇祐间)。
贺德英
宋潭州湘乡人。七岁能文。孝宗淳熙间父以讼系狱,德英诣县自乞面试以赎父罪。县令出题,多以《毛诗》、《春秋》语对之,援笔立就诗赋各一。遂荐于朝,试第一。卒仅十四岁。
洪遵
(1120—1174)宋饶州鄱阳人,字景严,号小隐。洪适弟。以荫补承务郎。高宗绍兴十二年中博学宏词科。擢为秘书省正字。南宋词科中选即入馆,自遵始。父皓自金还,为秦桧贬谪,遵亦外放,通判常、婺、越三州。桧死,复入为正字,累官翰林学士。孝宗隆兴元年,拜同知枢密院事。累进资政殿学士。卒谥文安。好收藏历代钱币,通晓本朝翰苑故实。有《泉志》、《翰苑群书》、《小隐集》等。
吕诲
吕诲(1014年-1071年) 北宋官吏。字献可,幽州安次(今河北廊坊西)人,寓居开封,吕端孙。吕诲为官三居谏职,皆以弹奏执政大臣而罢,时人推服其耿直,为北宋著名的敢谏之臣。现存文章以奏议、议论文为多,奏议往往关切时政,议论有先几之见,清康熙皇帝谓其《选部论》“综名实以立言,足资经济”(《御制文第三集》卷40)。著有《吕献可章奏》20卷,凡289篇,司马光为作序(《郡斋读书志》卷19);又有《吕诲集》15卷(《宋史·艺文志》七)。今已佚。《全宋诗》卷399录其诗四首。《全宋文》卷1034至1040收其文七卷。
方武子
方武子(一一五九~一二一七),字景绚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宁宗庆元五年(一一九九)进士,授潮阳尉。历循州教授、知博白县、梧州判官。嘉定十年卒,年五十九。事见《后村大全集》卷一六○《方景绚判官墓志铭》。今录诗二首。
大全网